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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七个合作项目接受效能监察

 7月10日至12日,集团总公司纪委第九监察组对我司在建的汉中市海洋城、西安阎良区北屯社区、城固县妇幼保健院、西安春晖大厦、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市政工程、秦汉新城渭柳佳苑和西安分公司所属的空港幸福里棚户区改造七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监察。这是集团总公司纪委100个合作项目效能监察的一部分。

 为落实陕建党通[2017]13号文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对在建项目实施效能监察”及年度纪检工作“对100个合作项目实施效能监察”的安排,也为落实省审计厅加强合作项目管理的反馈意见及对陕建总通[2016]166号文件实施督查督办,集团总公司纪委组织了本次效能监察。这次监察共分15个监察组,每组由一名纪委书记任组长,配备经营、财务、纪检各一人。全集团24家经营、生产单位接受了监察。监察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2016年10月18日之后承揽的合作项目执行陕建总通[2016]166号文件(《陕西建工集团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二是2016年10月18日之前承揽的合作项目合作方选择程序、管理费收取标准确定及实际收取情况;三是标准合同文本的执行情况;四是项目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五是项目部公章及法律风险管理情况;六是收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本次监察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受到集团总公司党委、行政和纪委的高度重视。如前所述,它既是集团总公司党委、纪委确立的2017年度重点工作,也是集团总公司审计整改工作的一部分,集团总公司5月26日的重点工作推进会也做了督查督办的专门安排。二是准备工作充分细致。所有受检项目都是集团总公司纪委从各单位上报到总公司经营管理部的项目台账中抽取的。以陕建总通[2016]166号文件的下发时间区分新老项目,分别细化监察内容,列示监察要点,提前拟定了监察方案。为保证汇报工作的质量,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汇报材料模板。监察工作开始前,总公司纪委召集所有监察组成员召开动员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要求。
  检查结束后,第九监察组向我司反馈了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并特别强调,凡是今后新接的合作项目,必须无条件、不打折扣地严格执行陕建总通[2016]166号文件。待各监察组向集团总公司纪委上报监察情况后,对我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公司纪委还将正式下发书面的监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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